
上海商学院学生公寓楼
2008年11月14日早6:10许发生在上海商学院公寓楼的火灾惨剧警示我们:
一、时刻树立安全重于泰山的安全防范意识。事故所具有的突发性、不可预见性来得多么的突然,让我们深深认识到在思想上少一些麻痹大意和侥幸,在“预防”上多花点气力,真正从本质上做到“生于忧患,防于未然”,人人讲安全,时时讲安全,事事讲安全,安全之神就会庇佑我们,幸运之神就会降临我们!
二、严格遵守学校的安全规定。火灾原因主要在于第一学生违规使用电热水器,第二使用完后未拔插头,致使通电时瞬间电流过大引发火灾。学校安全规定是学生安全的保障线,我们必须严格遵守。为保证消防安全在教学楼和宿舍内不违规使用电器和明火,发现违反者要及时制止并报告学校。
三、必须学会突发事故自救自护措施。死亡的四名女生是因为火灾发生后缺乏自救知识,慌乱中跳楼逃生而殒命。由此可见,掌握必要的自救自护方法是灾难来临是的生命保护网,要认真参加学校组织的每一次安全演练和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