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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实施科技创新注册制度的通知

[日期:2010-09-26] 来源:  作者:杨庚明 [字体: ]

  教育局下发文件(石教【2010190号)从今年起在中学实施科技创新注册制度,即凡是要参加创新大赛的我市中学生必须注册,现就文件要点摘录如下:1.市级创新大赛(我市叫‘探索者’科技创新大赛)是有教育局和科协联合组织的,展示我市青少年科技创新水平的一项重要赛事,获得市级一等奖的初中学生在中考中享受5分加分,获得省级一等奖的高中学生在高考中享受5分加分。2.注册会员必须为本校正式在籍学生。3.注册会员应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有较好的创作作品,年级或校级兴趣小组骨干成员。4.2011年起毕业班学生不再注册新会员。

经校领导同意现就我校具体实施意见通知如下:

1.将文件精神同我校具体实际相结合坚决执行文件精神,同时为我校学生创造尽可能多的参赛机会。

2.今年初三学生只要提交作品,即可注册,不限制人数。如果参加“机器人竞赛”必须说明参赛的具体项目。注意今年初三同学只有这一次注册机会。

3.今年初二学生注册人数每班不得多于40人,注册条件为:提供创新作品(科技发明、科幻画、2000字以上的科学论文或科幻小说中的一种即可)或参加学校组织的“科技兴趣小组”(具体实施措施见附录2)。注意今年初二的学生同初三一样也只有这一次注册机会,如果今年不注册,明年即使创新作品优秀也没有资格参加我市的创新大赛。

4. 今年初一学生注册人数每班不得多于30人,注册条件同样是提交创新作品(标准同初二)或参加学校组织的“科技兴趣小组”。注意今年初一的学生除今年有一次注册机会外,明年还有一次注册机会。到2012年起我校将严格限制初三学生参加创新大赛人数,请老师和班主任注意。

5.高中学生要参赛同样需要注册,不设注册条件,每班注册人数限制为20人。以往在此项赛事中已经获得市级一等奖初中段学生可以不注册,获奖成绩依然有效。

6. 我校注册采用电子注册方式,电子样表见10.3.0.1/北校区/教科室/杨庚明/注册样表

7. 我们将此通知下发到每位班主任老师手中,请班主任老师务必在第一时间将此通知在全班宣读,并在班中显著位置张贴。一定要让每一位学生都知道此事并回家向家长说明。请班主任老师务必在109下午下班前将本班“电子注册表”填写完毕,并上传到10.3.0.1/北校区/教科室/杨庚明/各班注册表”文件夹中。我们将在1011打印各班表格并反馈到各班复查,完毕后将全部注册表统一打印、领导签字、盖章。1012上交裕华区教育局。因为时间很紧所以我们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执行,希望班主任老师看好时间,我们过期不候。

8. 今年创新大赛作品收集截止日期为109,请老师和学生们注意合理安排时间。

9. 因为此项活动涉及到中高考加分,所以倍受学生、家长、老师和相关领导的关注。因此希望班主任老师一定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如有不明白的问题请咨询杨庚明老师。

10.请各班主任老师认真关注收发室相关通知。其他同学和教师可咨询本班班主任老师。或直接咨询杨庚明老师(办公室电话:85615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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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楼
* 匿名 发表于 2010/10/3 11:01:03
具体科技画什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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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 发表于 2010/10/3 11:01:03
具体科技画什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