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委员会章程
2017/5/26 11:31:48
第一条:性质
家长委员会是我校全体家长助教兴学、共同育人的群众组织,`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参谋咨询机构。
第二条:宗旨
家长委员会在学校党组织和行政的指导下,密切联系学校和社会,关心学校的发展和学生的成长,发挥家长们的集体智慧和力量,为促进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做贡献。
第三条:任务
1、指导家长学校工作,并接受家长学校的授课任务,在家长学校宣传优秀学生家长事迹,向上一级推荐优秀学生家长。
2、收集社会各界尤其是家长对学校工作的建议,并反馈到学校。
3、与学校一起共同研究探讨教育、教学管理以及育人的方法、途径和规律。
4、团结广大家长以及热心教育事业的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为学校的发展出谋划策。
5、组织广大家长以及热心教育事业的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不定期开办教育论坛、教育沙龙活动。
6、为本校(级组)开展校外活动提供方便。
第四条:委员组成:
本校家长凡赞成本会章程,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被推选为本会委员。
(一)关心本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学生家长。
(二)经本校领导或级组教师推荐的各界人士。
(三)能如期参与本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学生家长。委员会委员在一年内不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或工作时,即自动退职。
学生毕业离校,家长的委员资格虽自行终止,但仍希望家长与学校保持联系,关心支持学校的发展。
第五条:组织机构
1、 家长委员会委员由各年级推荐产生,家长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人,秘书长1人。
2、 家长委员会每学期召开1-2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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