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
为贯彻落实《教育法》有关规定,根据全省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96年初,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确立了省 “九五”教育科学重点课题116项,青年专项课题39项,一般课题171项;1998年另行审批了若干项重点和一般课题。在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各市教研室(所)和有关高校科研部门的支持、配合下,部分课题已形成终结性成果。为使教育科研成果在教育改草、教育发展和教育决策中充分发挥作用,达到出成果、出人才、出效益、上水平的目的,特制订本鉴定办法和鉴定标准。
一、河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办法
(一)凡列入河北教育科学规划立项的课题,均应进行鉴定、验收。对其课题研究是否完成预定任务、课题研究成果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做出结论和评价。
(二)规划课题形成终结性成果后,该课题主持人应及时向省规划办提交河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申请书。获省规划办批准后,再将研究(实验)报告和其它教育产品(论文、专著、教育软件、其它相关材料)名单报省规划办。研究报告包含以下部分:
1、对所研究问题的陈述;
2、有关文献的综述;
3、方法或步骤;
4、结果或结论;
5、建议和启示。
(三)列入省教委级重点课题或省属高等院校承担的一般、青年专项课题的研究成果由省规划办组织鉴定。鉴定组有关专家由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邀请,并经省规划办认可。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负责有关准备工作。其他青年专项课题和一般课题的研究成果,由所在市教育科研、教研部门组织鉴定,但鉴定组成员须经省规划办认可并给予指导,且非本地人员不得少于二分之一。各类课题研究成果组织鉴定时,违邀请有关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参加。
(四)鉴定组一般由5或7人组成,成员需具备副高级以上职称。鉴定采用现场鉴定和通讯鉴定两种方式。在专家评议的基础上按《河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办法和鉴定标准》对照每一指标,给予相应的评价,鉴定组负责人最后签署意见。
鉴定应按照客观、公正的原则,实事求是地进行评价,形成集体鉴定意见后填写《成果鉴定书》。
(五)鉴定完成后,由省规划办或各市教育科研、教研部门将结果书面通知课题主持人及所在单位。
(六)鉴定所需费用由主持人所在单位提供。
(七)省教委级规划立项课题参加省教委级成果评奖可不经市级初评,由主持人所在单位推荐后直接上报主办单位。
(八)通过鉴定的科研成果,作为课题主持人或课题组成员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和参加优秀成果评选的依据。
省规划办定期通过新闻媒介公布经过鉴定的科研成果,予以宣传、介绍或通过组织现场观摩进行示范性推广,并向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推荐,提出推广建议。按教育部、省政府有关评奖规定,推荐经过鉴定的优秀成果参加评奖。
二、河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标准
本标准共有5大项,每大项中各有2-4个小项,各小项分别列出A-D4个等级。
(一)教育科研成果的科学性
1.提出所研究的问题
A.有充分的教育理论或教育实践的依据,有很高的研究价值;
B.有较充分的教育理论或教育实践的依据,有较高的研究价值;
C.有一定的教育理论或教育实践的依据和有一定的研究价值;
D.缺乏教育理论或教育实践的依据,无研究价值。
2.研究的计划、方法、资料
A.研究计划周密、方法科学、资料准确可靠。
B.研究计划较周密、方法较科学、资料较可靠。
C.研究计划欠周密、方法尚可靠,部分资料不全。
D.研究计划有漏洞、方法不可靠,缺主要资料。
3.研究过程中的统计分析、逻辑分析及研究结论
A.数据处理恰当,分析论证合乎逻辑,结论正确。
B.数据处理或分析论证有所不足,结论可靠。
C.数据处理或分析论证有欠缺,但结论基本可靠。
D.数据处理或分析论证逻辑性较差,结论不可靠。
(二)研究成果的实践性
1.成果是否有针对性
A.成果解决了当前教育、教学中最迫切需要解决的理论或实践问题。
B.成果解决了当前教育、教学中较迫切需要解决的理论或实践问题。
C.成果解决了当前教育、教学只一般需要解决的理论或实践问题。
D.成果无多大针对性。
2.研究成果效益的现实性和适用性
A.成果应用能获得重大的教育效益,有很强适用性。
B.成果应用能获得较大的教育效益,有较强适用性。
C.成果应用能获得一定的教育效益,有一定适用性。
D.成果应用获得的教育效益不明显,无多大运用性。
3.研究成果的可靠性
A.成果是反复经过教育实践检验或逻辑检验,并得到充分证实。
B.成果经过较大范围的教育实践检验,并得到较充分的证实。
C.成果是经过一定范围的教育实践检验,并得到局部证实。
D.成果未经过教育实践检验。
4.研究成果的可行性
A.成果可大面积推广使用。
B.成果可在较大范围内推广使用。
C.成果可局部推广使用。
D.成果不一定能推广使用。
(三)研究成果是否具有先进性
1.研究成果的创造性
A.在教育理论、思想、方法、工艺等方面,引出新规律、提出新学说、新见解、新概念、新技术、新工艺,是国内首创或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B.在教育理论、思想、方法、技术、工艺等方面,作了重大补充、修正或发展,是省内首创或处于省内先进水平。
C.在教育理论、思想、方法、技术、工艺等某些方面,作了补充、分析、解释。是市、县内首创或处于市、县先进水平。
D.在教育理论、思想、方法、技术、工艺等方面,未提出新见解、新方法等,而是仿造或重复别人的工作,处于一般水平。
2.研究成果的系统、完整性
A.成果内容具有系统性和完整性。
B.成果内容比较系统和完整。
C战果内容缺乏系统性和完整性。
D.成果内容比较零碎。
(四)研究成果的难易程度
1.研究内容的深度和广度
A.涉及的内容有很大的广度和深度。
B.涉及的内容有较大的广度和深度。
C.涉及的内容有一定的广度和深度。
D.涉及的内容无多大的广度和深度。
2.研究成果所需的工作量
A.工作量很大。
B.工作量较大。
C.有一定的工作量。
D.工作量小。
(五)成果鉴定结论及推广范围
A.通过鉴定,成果可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使用。
B.通过鉴定,成果可在本市范围内推广使用。
C.通过鉴定,成果可在本县范围内推广便用。
D.成果未通过鉴定。
以上鉴定方法和鉴定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在河北省教育委员会。
河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
申 请 书
河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制
河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申请书
课题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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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鉴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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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起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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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 题 主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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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 供 鉴 定 文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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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荐 鉴 定 组 成 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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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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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鉴定单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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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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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教育科研主管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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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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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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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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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成果类别系指该申请鉴定的成果属于基础理论研究成果、应用研究成果还是开发研究成果。
2.鉴定形式系指会议鉴定还是通讯鉴定。
3.推荐鉴定组成员,以5-7人为宜,本单位人员不得超过二分之一;鉴定组人员须有高级专业学术职称本课题组人员不得作鉴定组成员。
4.申请书一式三份。报省规划办批准后,申请鉴定单位、市主管部门、省规划办各留一份。
5.本表下载后不得随意更改格式(原设页面、字体、段落等等);所填写内容的格式自定。
河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
鉴定证书
课题名称:
课题主持人:
主持鉴定单位:
鉴定 日 期:
河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制
河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证书
主
要
研
究
人
员
名
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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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在课题组内分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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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 定 组 成 员 名 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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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工 作 单 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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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 定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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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 定 意 见 | |
鉴定组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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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组成员(签名): | |
组织鉴定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盖章)
年 月 日 |
注:1.该证书一式三份。课题主持人、市主管部门、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各留一份。
2.本表下载后不得随意更改格式(原设页面、字体、段落等);所填写内容的格式自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