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
石家庄市教育局
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协会
石家庄市科技局
石教普(2004)1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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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联合举办
第四届石家庄市中小学“探索者”创新实践活动暨第二十届石家庄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科协、科技局、直属学校:
为了继续推动我市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市教育局、市科协、市科技局决定2004年10月举办第三届中小学“探索者”创新实践活动暨第二十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项目:本届竞赛活动包括:中小学生发明创造作品、科学研究论文、信息技术应用成果、优秀科技实践活动、科学幻想绘画、机器人比赛和教师创新教育论文共两大类7项(其中机器人比赛的时间、地点和竞赛办法另行通知人竞赛活动由主办单位对优秀作品和项目进行评选,获奖作品将由组委会推荐参加河北省和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二、竞赛分组:本届竞赛活动分为小学组(含幼儿园)、初中组、高中组(含职中)三个级别分别评选。各单位向市申报作品及项目数为:各年级组各项(学生五项、教师一项)均不超过10件。
三、申报要求:各类申报均由各县(市)区教育局于11月20至22日交到石家庄市科协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过时不报视为弃权。参赛项目和作品由各单位统一填写作品名单。
四、奖励政策:本届竞赛活动设立竞赛优秀项目一、二、三等奖及优秀组织奖和优秀参赛学校奖。凡获本届竞赛系列活动项目市级一等奖的初中段学生中考享受加分奖励,高中应届毕业生参照教育部2004年1号文件执行。
凡获本届竞赛活动各年级组项目或作品市级一等奖的辅导老师,均由主办单位颁发“优秀辅导员”证书。
本次竞赛项目要坚持“三自”、“三性”的原则(自己选题、自己设计和研究、自己制作和撰写,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人特别是突出项目的科技含量和创新意识。具体竞赛办法祥见2004年第四届“探索者”创新实践活动中《石家庄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织实施办法》。
附件:石家庄市中小学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织实施办法(具体见通知栏--编者注)
石家庄市教育局 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协会 石家庄市科技局
主题词:中小学 创新实践活动 通知
石家庄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4年9月28日(共印1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