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教职工身体素质,活跃业余生活,工会将举行职工“健身杯”乒乓球比赛,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 间:2004年5月17日——5月31日,每天课余时间。
二、地 点:分别在南、北院乒乓球场举行。
三、规 则:采取三局二胜淘汰制,每局11分的比赛办法。
四、奖 励:南、北院分别设男、女单项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奖;参与者有纪念奖。
五、裁 判:张桂凤、徐刚、陆华琴、耿月霞、李香菊及体育老师。
六、报 名:参加人员到工会组长处报名,工会组长将“报名表”于2004年5月16日前分别交徐刚老师、陆华琴大夫处。
工 会
2004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