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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报5】践行科学发展观目标要求

[日期:2009-04-21] 来源:办公室  作者: [字体: ]

中层干部践行科学发展观目标要求

一、坚决拥护党中央的各项方针政策,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自觉置于党组织的领导之下,认真完成领导分配的各项工作。

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政治修养,积极为学校的发展献计献策,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在工作中积极进取勇于创新,分管的工作力求成效显著。

三、要把本职工作与践行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努力驾驭各项工作,积极发挥引领作用,为学生服好务、为学校服好务、为教师服好务。

四、要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团结好各方力量,协调好各种关系,时刻以党的先进性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实实在在做一个模范党员。

五、要加强作风建设,依法办事,廉洁从政,以平和之心对“名”,以淡泊之心对“位”,以知足之心对 “利”,以敬畏之心对“权”,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做一个让群众满意的好干部。

 

一般党员践行科学发展观目标要求

一、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党的观念,自觉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努力为党工作。

二、有与时俱进的精神。树立科学发展观,勇于创新,乐于奉献,工作积极主动,团结协作。

三、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能够积极维护党和群众的根本利益,努力提高政治理论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

四、身体力行,率先垂范,能在各项活动中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五、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学生。

六、完成党组织和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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